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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民眾在納稅方面有多項新制,包括因應物價上漲,財政部調整97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金額,民眾在2009年申報綜所稅時,依照調整後級距繳納。另外,納稅義務人今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應檢附文件,這些文件當中已不再包括村里長證明文件。 因應物價上漲,財政部依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10.03%程度調整納稅級距金額,所得淨額在新台幣41萬以下者稅率為6%;41萬1元到109萬元者為13%;109萬1元到218萬元為21%;218萬1元到409萬元為30%;409萬元以上者為40%。 至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殘障特別扣除額、退職所得維持與96年度一樣。 此外,今年起,個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補徵稅款,除可使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或至銀行臨櫃等方式繳稅外,綜所稅核定稅款在2萬元以下者,可就近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大超商繳稅。 另外,個人以營利為目的,購買房屋或標購法拍屋再予銷售者,也從今年起須課徵營業稅。 在企業稅負方面的新制,最重要者包括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企業得以費用列支。 【2008/01/01 中央社】 |
財政部昨(5)日正式公告97年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按10.03%的累計物價漲幅調高,年所得淨額逾409萬元以上,才需按最高級距40%稅率課稅。
除了課稅級距之外,財政部表示,因為稅法授權調整的物價指數漲幅與基期不同因素,包括所得稅免稅額、扣除額、退職所得,以及遺產及贈與稅的免稅額、扣除額,最低稅負個人與營利事業免稅額、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額,都維持96年的水準並無調整。
財政部表示,依據稅法授權,97年綜合所得稅五級課稅級距應隨累計物價漲幅10.03%調整,調整後的課稅級距,民眾98年5月申報97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依據財政部公告,綜所稅課稅級距中,按6%稅率課稅者,為年所得淨額41萬元以下者,較原級距是以年所得淨額37萬元以下,才按6%課稅的金額上調4萬 元;最高稅率40%,原本年所得淨額372萬元以上即需按40%繳稅,課稅級距調整後,年所得淨額超過409萬元才要按40%課稅;409萬元以下到 198萬元間的族群,按30%稅率繳稅。
財政部同時公告97年度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繳納所得稅的基本所得額、扣除額,及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付金額,因物價累計漲幅未達10%,97年均不調整。
包括,97年企業基本所得額在200萬元、個人在600萬元以下者,可免報繳10%或20%的最低稅負所得稅。需計入最低稅負制基本所得額的保險死亡給 付,每一申報戶享有3,000萬元的免稅金額,亦維持與96年相同。財政部說,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是自95年1月1日起施行,95年度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 的93年11月至94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3.05,與97年度適用的消費者物價指數105.24 (95年11月至96年10月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相較,上漲僅2.13%,未達10%調整標準。